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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報評論丨執(zhí)行死刑,是震懾也是警示

發(fā)布時間:2024-11-15 來源:中國婦女報 閱讀:5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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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強奸未成年人,三罪犯被執(zhí)行死刑”,相信很多人看到這條新聞,心中會涌動著兩種情緒:為極刑懲處罪犯拍手稱快,為孩子們的遭遇心疼不已。

11月13日,經(jīng)最高人民法院核準,強奸未成年人的罪犯郭某某、尚某某、公某某被依法執(zhí)行死刑。最高法在信息發(fā)布中措辭嚴厲,“嚴重”一詞出現(xiàn)頻率最高,可見罪犯踐踏法律紅線,挑戰(zhàn)道德底線,行徑之惡、危害之大,令人痛恨,讓人唾棄。

對于罪大惡極之人處以極刑,這是全社會的正義共識。從最高法“論罪當處死刑的,堅決從重從快判處”的明確態(tài)度中,從“嚴懲罪犯,保護孩子”的輿論浪潮中,我們看到人民法院堅決依法嚴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鮮明立場和“零容忍”態(tài)度,看到全社會對正義的呼喚和守護。

不可否認,如今保護未成年人的制度籬笆不可謂不緊,縱橫交織的保護網(wǎng)也越來越密,但時有發(fā)生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,依然在提醒我們:保護孩子們,一刻都不能放松,一分都不能僥幸。此次最高法從主體、對象、手段、場所四方面,分析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特點,值得我們每一個人關(guān)注,以此提升我們保護孩子的能力。

執(zhí)行死刑是一種震懾,也應該成為保護未成年人的公開課。我們每個人都應該以案為鑒,每個相關(guān)部門都要“向前一步”,切實擔負起未成年人監(jiān)護、看護職責,完善校園安全管理制度,堵住制度漏洞,切實履行強制報告義務。同時,家庭和學校要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性教育、安全防范教育和法治教育,切實提升孩子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范性侵害的能力。

保護孩子,家庭、學校、社會、網(wǎng)絡、政府和司法保護,一個都不少,一個都不弱,才能共同筑牢安全防線,不給黑手伸出的機會,不讓孩子們無助地陷于危險之中,共同守護家庭的希望、祖國的未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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