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信
合肥皖嫂家政單方面毀約
來信人:
李*天
來信時間:2024-03-21
我于3月8日與安徽省晚嫂家政服務有限公司簽訂母嬰護理合同,但出現(xiàn)以下事實情況,皖嫂公司單方面毀約。
事實1:護理師段某在合同生效日后,臨時性有急事需要請假,調班,經協(xié)商,我方同意換護理師,并同意其調班。
事實2:代班護理師唐某等級低于段某,且完全無嬰兒護理能力,嬰兒自其晚8點接手以來,至第二天早晨9點,徹夜哭鬧,未睡,還把臉抓破了。我方權益受到極大損害。
事實3:帶班護理師程某,要求3月20日下午4點離開,但護理師段某需要晚8點才能到崗,經協(xié)商,我方同意,中間空檔4小時損失自擔。
事實4:護理師段某,20日晚回崗工作后有感冒癥狀,并非在崗期間感染,無法繼續(xù)履行合同。
事實5:派單老師稱目前無人替班,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,且直接要求護理師段某離開。
綜上事實稱述,根據(jù)三方協(xié)議內容,我方要求以下調解方案:
調選不得低于段姐水平或高于其檔次的護理師,年齡不得大于50歲,且5月份之后被預約超過4個月的。并延長協(xié)議期限2天。